清远市清城区源潭镇卫生院(清远市清城区源潭镇疾病预防控制中心、清远市清城区医疗卫生共同体总医院源潭分院)

发布时间:2022-08-17 21:18:54 作者:清远市清城区卫生健康局 来源:清远市清城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

事业单位法人信息
▶基本信息
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 124418024571191917
单 位 名 称: 清远市清城区源潭镇卫生院(清远市清城区源潭镇疾病预防控制中心、清远市清城区医疗卫生共同体总医院源潭分院)
单 位 状 态: 正常 法定代表人: 林润锋
经 费 来 源: 财政补助一类 开 办 资 金: ¥7830.0万元
设立登记时间: 2005-04-14 证书有效期: 2021-07-22 至 2026-07-21
住           所: 清远市清城区源潭镇陶瓷工业园H-17小区
宗旨和业务范围: 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医疗预防保健服务。(一)宣传贯彻党和政府的各项医疗卫生方针政策,执行各项卫生法律法规。(二)协助本级政府制订和组织实施初级卫生保健、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。(三)提供一般常见病、多发病、地方病和中医的基本诊疗服务和医学康复、妇幼保健、精神卫生、基本职业卫生、慢性病管理、计划生育技术等综合服务,承担乡村现场应急救护、转诊服务。(四)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,实行基本药物的零差率销售。(五)开展疾病预防控制、计划免疫、卫生宣传、健康教育与咨询等公共卫生服务。(六)指导辖区内诊所、卫生站(室)业务工作,对村医和村妇幼保健人员进行相关技能培训。(七)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政策法规宣传与咨询,协助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和即时补偿结算等工作,落实农村居民健康档案的管理及服务。(八)协助开展辖区内卫生监督工作,协助处理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,承担区域内公共卫生信息收集与报告等任务。(九)开展无偿献血宣传,促进无偿献血事业发展。(十)承担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或批准的其他公共卫生服务和适宜医疗服务。
举 办 单 位: 清远市清城区卫生健康局
登记管理机关: 清远市清城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
 

▶单位变更情况(2013年起)
序号 变更事项 变更前内容 变更后内容 变更时间
1 名称 清远市清城区源潭镇卫生院 清远市清城区源潭镇卫生院(清远市清城区源潭镇疾病预防控制中心、清远市清城区医疗卫生共同体总医院源潭分院) 2021-11-12
2 举办单位 清远市清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清远市清城区卫生健康局 2019-05-17
3 开办资金 1604.0 7830.00 2019-03-28
4 宗旨和业务范围 医疗卫生\妇幼保健\防疫 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医疗预防保健服务。(一)宣传贯彻党和政府的各项医疗卫生方针政策,执行各项卫生法律法规。(二)协助本级政府制订和组织实施初级卫生保健、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。(三)提供一般常见病、多发病、地方病和中医的基本诊疗服务和医学康复、妇幼保健、精神卫生、基本职业卫生、慢性病管理、计划生育技术等综合服务,承担乡村现场应急救护、转诊服务。(四)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,实行基本药物的零差率销售。(五)开展疾病预防控制、计划免疫、卫生宣传、健康教育与咨询等公共卫生服务。(六)指导辖区内诊所、卫生站(室)业务工作,对村医和村妇幼保健人员进行相关技能培训。(七)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政策法规宣传与咨询,协助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和即时补偿结算等工作,落实农村居民健康档案的管理及服务。(八)协助开展辖区内卫生监督工作,协助处理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,承担区域内公共卫生信息收集与报告等任务。(九)开展无偿献血宣传,促进无偿献血事业发展。(十)承担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或批准的其他公共卫生服务和适宜医疗服务。 2016-08-01
5 举办单位 清远市清城区卫生局 清远市清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5-05-13
6 法定代表人 林建鹰 林润锋 2015-05-13
7 经费来源 业务活动 财政补助一类 2013-03-07
8 法定代表人 朱炳辉 林建鹰 2013-03-07

▶信用信息
序号 披露内容 披露机构 披露时间 备注
暂无信用记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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